发表日期:2006年1月

漳州二职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总结


2006年1月

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法规,坚持“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针,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以学校为基础,以师生为示范,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说普通话,用规范字,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学校领导十分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校长张海通亲自担任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处室领导、各专业科长、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并且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创建工作,语言工作网络健全,学校工作计划和部门工作计划中都有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网有“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规划”。

二、学校对教师、学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都有明确要求,制定了规章制度,既有具体规定,又有平时的随机抽查,普通话已成为学校教学语言,校园语言、交际语言、接待语言、集会语言。校园用字规范率逐渐提高。

三、学校进行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地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还举行了专题讲座,召开了专题会议,出了专题板报,举行了主题班会,学校已形成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四、学校除了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外,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上街宣传、散发传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辩论比赛,计算机汉字输入比赛、发倡仪书,“小手拉大手”和查纠不规范字的“啄木鸟”引动成效显著,为推动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五、加强检查。定期对师生的教案、作业进行抽查,杜绝错字、别字、异体字的出现,定期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在课堂不能很好使用普通话的师生,并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整改。

学校已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做到“三纳入一渗透”(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初步完成了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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