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6年7月

漳州二职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总结


2006年7月

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增强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一、建立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校长张海通任组长,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各年段长、专业科长组成,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创建工作。

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机关知识,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利用编发宣传材料、广播,推普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在校内外宣传推广普通话,用规范字的重要性,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对学校附近的社会用字进行检查和监督,利用业余时间对校内用字(指示牌、标志牌、标语、教案、试卷、教师板书、作业批改、书写评语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不规范用字、错别字等提出修改意见。

三、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作为教师评优和学生评优的重要条件,作为聘任教师必备的资格条件。积极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用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相结合的探索,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台票开辟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介绍普通话规范知识,汉字规范知识,发布学校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和案件等。

四、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学校所设的课程都使用普通话授课,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强化口语教学和写字训练,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辩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使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得到普遍提高,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际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家庭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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