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
    汽车运用和维修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小模式)基本条件

                (漳州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项 目

入选条件

学校概况

评估

设施要求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总的建筑面积应在1500平米以上,其中车间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层高不低于4.5米。

我校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其中,层高5.2米的汽车维修实训车间面积为1100平方米。
在建汽车维修与服务专业教学实训楼1600平方米

满足要求

设备要求

现有汽车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200万元以上,具有汽车电器、结构拆装、性能与参数检测等实训室和设备,以及一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我校现有汽车底盘、汽车电器、发动机、汽车空调、汽车检修、汽车结构拆装等4个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200多万元,在校外建立了6个汽车专业实训基地。

满足要求

师资情况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4名以上,高级工和技师不少于4名。

我校有汽车维修专业教师25名,其中高级职称7名。

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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