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 汽车运用和维修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小模式)基本条件 (漳州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项 目
入选条件
学校概况
评估
设施要求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总的建筑面积应在1500平米以上,其中车间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层高不低于4.5米。
我校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其中,层高5.2米的汽车维修实训车间面积为1100平方米。 在建汽车维修与服务专业教学实训楼1600平方米
满足要求
设备要求
现有汽车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200万元以上,具有汽车电器、结构拆装、性能与参数检测等实训室和设备,以及一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我校现有汽车底盘、汽车电器、发动机、汽车空调、汽车检修、汽车结构拆装等4个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200多万元,在校外建立了6个汽车专业实训基地。
师资情况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4名以上,高级工和技师不少于4名。
我校有汽车维修专业教师25名,其中高级职称7名。